净化保健食品保障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时间:2022-07-01 07:50 阅读:次

  功用饮料放在收银台邻近,“保健酒”混放在酒类货架,近期,一些便利店因为“混摆”保健食物,被商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保健食物有必定的保健功用,受到人们的喜爱,但保健食物属于特别食物,在运营时,还要有一些特别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则包含保健食物的特别食物不得与一般食物或许药品混放出售。对此,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商场监管所屡次展开对保健食物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记者跟从莲前商场监管所对保健食物专区专柜执行状况监监察看,执法人员以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店和保健食物专营店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保健食物运营中是否专区专柜运营、是否在显着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物出售专区”、“保健食物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医治疾病”等字样,是否有触及虚伪宣传等内容;监察运营者食物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状况,检查商品来源是否合法渠道、验收台帐是否齐全以及保健食物标签标示警示用语攻略执行状况。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型连锁超市运营保健食物比较规范,但一些小超市却存在保健食物专区或专柜设置不明确,运营准则和台账记载不全,保健食物专柜混放一般食物等问题,部分便利店、日杂店还存在超出答应运营项目混放出售“红牛”“乐虎”“东鹏”等属保健食物的功用性饮料。执法人员对运营者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对单个运营者存在提示牌、警示语设置使用不规范和保健食物柜台堆放其他商品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责令其现场进行整改。

  

  思明区商场监管局将继续展开保健食物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催促保健食物运营者执行主体责任,继续净化保健食物商场,保障保健食物商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