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走访视频指认勾勒出犯罪地图

时间:2022-07-01 07:50 阅读:次

  一个恶实力违法团伙占据湘江流域多年,在湘江禁采河段大举盗采河砂出售,鼎盛时期独占了当地砂石市场,严重威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通航安全。近来,由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明、杨某辉等31人涉嫌不合法采矿、寻衅滋事、严重职责事故一案,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船沉人亡悲惨剧牵出“黑工业”

  

  2019年正月初三,湘江新港码头邻近水域,一艘装驳船突然船体很多进水快速沉没,一名跟船作业的工人身亡。

  

  经查,该船只内部不合法改装了吸砂设备,船员系无证驾驭,是一艘从事不合法采砂的“黑船”。事发时因采砂设备突发毛病无法排出吸砂带来的河水,加上超负荷载有800吨河砂,直接导致了船沉人亡的悲惨剧。随着公安机关以涉嫌严重职责事故罪对相关职责人立案侦查,一个在湘江水域疯狂盗采河砂的恶实力违法团伙逐步浮出水面。

  

  原来,沉船船主叫彭某明,原系望城航运公司职工,因长时间旷工在外跑货运被单位开除。2012年,听闻砂石价格上涨,彭某明纠合了一帮无业人员,先后置办改装了12条采砂船只,在湘江长沙、湘潭等禁采河段大举盗采河砂出售,鼎盛时期独占了当地砂石市场。

  

  熟悉彭某明的人都说他“胆子大,脑子活,镇得住场子,多大的单都敢接”,是当地谁都不敢招惹的“砂霸”。这回沉船事情,暴露的只是他庞大黑砂工业的冰山一角。

  

  猖狂七八年之久的黑恶实力团伙实际上,彭某明不光是“胆子大”,关于法律监管,他还摸索出了一套应对之法:一是“挂羊头卖狗肉”,把吸砂设备安装在装驳船的船舱里面,法律部分仅从外观上看不易发现其间的猫腻;二是“起早摸黑”,专门挑监管力气相对薄弱的凌晨时段作业,两个小时内就吸满一船河砂,赶在天亮前搬运到一般装驳船上,让法律人员很难调查取证;三是“分段盯梢”,各河段安排专人盯梢,一旦法律艇出动,就通风报信,快速搬运打“游击”。

  

  因为盗采而来的黑砂成本低,产量大,供给安稳,彭某明成了砂场老板们心目中的能人、红人,关于抛过来的订单彭某明来者不拒,甚至敢先谈好价再照单采砂供货。

  

  获得主要市场份额和议价权后,彭某明仍不满意,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独霸当地砂石市场,他找一些“狠人”来壮大自己的实力。2016年6月,经人介绍,一个叫杨某辉的人引起了他的留意。杨某辉是当地有名的“狠人”,因为“讲义气”,经常为老乡供给食宿,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两人认识后一拍即合,彭某明邀请杨某辉以入干股的方法加入他的不合法采砂生意,为杨某辉一伙人供给食宿、花销;杨某辉则带队为彭某明处理各类纠纷,保持采砂秩序。

  

  2016年,彭某明的采砂船撞上一艘靠岸船只,彭某明指派杨某辉等人采取恫吓、威胁手段,反而迫使对方船主补偿5000元。2016年末,邻近另一工地老板也置办了洗砂设备采砂,彭某明以为这抢了他的生意,遂指派杨某辉纠合人员驾车堵住工地出入口阻工,迫使该老板退出采砂行当。此外,遇到砂石款未能及时结算,发生采砂事故需求补偿等场合,彭某明都会授意杨某辉带领很多马仔出头镇场子,进行暴力催债,恫吓受害人抛弃或下降补偿要求。

  

  至此,彭某明恶实力违法团伙完全形成,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成员分工明确。为首的彭某明担任组织不合法采砂,联系市场交易并豢养不法分子;杨某辉担任摆平矛盾纠纷,带队充当打手;其他成员分别担任盯梢望风、搅扰法律、闹事镇场子。整个团伙在2012年至2019年间屡次沿江实施不合法采砂、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在湘江流域形成长时间的生态损坏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实地造访+视频指认勾勒出“违法地图”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将彭某明、杨某辉等人涉嫌不合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严重职责事故罪一案移交长沙县检察院检查申述。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盛智为组长的专案组,在依法检查该案违法事实的一起,专案组于2020年1月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立案检查,并委托中立机构对彭某明团伙在湘江流域形成的环境损害和所需修复费用进行专业判定。

  

  “因为彭某明一伙不合法采砂时间长,涉及水域广,参加人员很多,要完成上述量化判定绝非易事,需求进行很多的弥补取证作业。”承办检察官介绍。

  

  为此,首先是确定盗采的河砂数量。彭某明等人十分奸刁,为躲避法律制裁特意不留下采砂底账。无法从来源端查明采砂量,专案组就想到从砂石的去向上下功夫,承办检察官逐一找到历年来与彭某明交易过的砂场老板谈话,核对砂场进货账目,依据各个砂场与彭某明的往来交易金额确定了彭某明等人的不合法采砂量。

  

  其次是如何确定不合法采砂的地址,因为是活动作案,又受疫情影响,无法押解违法嫌疑人外出指认,很难认定当时作案河段精确方位。经过检查其他依据,专案组发现,在被立案侦查前,彭某明团伙曾被屡次行政处罚,办案检察官硬是凭着一叠行政处罚材料,沿江实地排查造访,再结合经过长途视频让违法嫌疑人逐个辨别指认采砂点,勾勒出一幅不合法采砂的“违法地图”。

  

  经判定,2012年至2019年,彭某明等人在湘江水域不合法采砂近75万吨,获利逾3000万元。作案河段为湘潭、长沙等地主要水源保护区,彭某明等人的疯狂盗采行为形成了河床结构损坏,水生物、矿产资源受损,水质下降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31人判刑,判赔环境损失5498万元2020年8月,长沙县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为了斩断不合法采砂的黑色利益链,该院对明知彭某明的砂石系盗采仍然“下单订购”的数名砂场老板以不合法采矿罪共犯追究刑事职责。为此辩解方一度提出,砂场老板只是购买方,未参加盗采河砂的行为,不该涉嫌不合法采矿罪而是涉嫌法定刑较轻的粉饰、隐秘违法所得罪。

  

  检察机关以为,被告人明知彭某明的砂石来自于河道盗采,仍以下单订购的方法为其供给出售途径和资金支撑,主观上在不合法采矿的层面上有犯意的交流勾结,客观上对违法实施行为起到了鼓舞、推动、协助的效果,应以一起违法追究刑事职责,并一起承当对生态环境的民事侵权职责。经过反复的法庭比武,合议庭采纳了该检察机关的定见。

  

  在案件刑事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一起进行,该院申述要求其间16名被告人一起承当侵权形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补偿2400余万元;要求其间25名被告人(包含砂场老板)一起承当侵权形成的矿产资源损失补偿3000余万元,侵权补偿总金额高达5498万元。

  

  2020年9月15日,长沙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明、杨某辉等31人分别犯不合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严重职责事故罪,分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部认定检察机关提出的侵权补偿请求,责令被告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揭露道歉。

  

  一审判决后,因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之中。